設置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: (1)線槽、橋架宜高出地面2.2m以上.線槽和橋架頂部距上層樓板不宜小于300mm;在過梁或其他障礙物處,不宜小于50mm。 (2)槽內纜線布放應順直,盡量不交叉,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、轉彎處應綁扎固定,其水平部分纜線可以不綁扎。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隔5~10m處進行固定。 (3)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線纜的上端和每間隔1.5m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;水平敷設時,在線纜的首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5~10m處進行固定。 (4)在水平、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纜線時,應對纜線進行綁扎。對絞電纜、光纜及其他信號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別、數量、纜經、纜線芯數分束綁扎。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.5m,間距應均勻,松緊適度。 (5)樓內光纜宜在金屬線槽中敷設,在橋架敷設時應在綁扎固定段加裝墊套。 采用吊頂支撐柱作為線槽在頂棚內敷設線纜時,每根支撐柱所管轄范圍內的線纜可以不設置線槽進行布放,但應分束綁扎。纜線護套應阻燃,纜線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。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損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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